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网站于近日公示的《2020年台灯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》显示,本次共抽检10批次台灯产品,其中合格样品9批次,不合格样品1批次,经计算,不合格批次率为10%。
上述抽检结果显示,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0家企业10批次台灯产品,其中,流通领域10家企业10批次。
本次抽查发现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辐射电磁骚扰(30MHz-300MHz)项目。
本次抽检发现,由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生产、菏泽市花都商埠长领电器经营部销售的LED台灯抽检不合格。该台灯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,规格型号为DP-6053 100-240V~ 50/60Hz 12W(48W×0.2W/LED),不合格项目为辐射电磁骚扰(30MHz-300MHz),承检单位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.1-2015《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、GB 7000.204-2008《灯具 第2-4部分: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》、GB/T 17743-2007或GB/T 17743-2017《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》和GB 17625.1-2012《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≤16A)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台灯产品的结构(走线槽、平稳性、夹紧力、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、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、视网膜蓝光危害)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(电源连接方法、外部接线截面积、软线固定架)、防触电保护、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(耐久性试验)、耐热、耐火和耐起痕(耐热、耐燃烧、防引燃)、骚扰电压(电源端子)、辐射电磁骚扰(30MHz-300MHz)、谐波电流限值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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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区晓欣
来源:中国经济网
编审:何春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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